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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民函〔2022〕79号
关于贺州市
扶残助残“全链通办”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广西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和《贺州市推进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全链通办”改革向扶残助残服务领域扩展延伸,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救助工作,结合贺州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聚焦残疾人群体的实际需求,大力推进扶残助残工作。通过集成残疾人群体需要办理的关联性强、需求频率高的多个单一事项,将残疾人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等事项集成化办理,为残疾人群体提供扶残助残联办服务,实现扶残助残事项“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人社局、医保局建立联办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和信息共享,实行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托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扶残助残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办好”。2022年底前完成扶残助残“全链通办”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扶残助残“全链通办”牵头单位为民政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做好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本部门事项涉及业务系统、申请材料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流转、数据共享;
2.联合责任单位依托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3.对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受理、录入、推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4.联合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扶残助残“全链通办”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通办顺畅完成。
(二)扶残助残“全链通办”责任部门为残疾人联合会、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残疾人联合会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做好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本部门事项涉及业务系统、申请材料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流转、数据共享;
(2)协同牵头单位依托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3)对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受理、录入、推送,完成残疾人证办理;
(4)协同其他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扶残助残“全链通办”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通办顺畅完成。
2.医保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做好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本部门事项涉及业务系统、申请材料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流转、数据共享;
(2)协同牵头单位依托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3)负责查收申请材料、对推送的申请材料做好参保登记及核实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医保系统做好特殊人员身份标识;
(4)协同其他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扶残助残“全链通办”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通办顺畅完成。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做好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本部门事项涉及业务系统、申请材料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流转、数据共享;
(2)协同牵头单位依托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展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3)负责查收、核实推送的申请材料,办理并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4)协同其他责任单位跟踪、协调、处理扶残助残“全链通办”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通办顺畅完成。
四、事项范围和受理条件
(一)事项范围
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服务联办事项包含以下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内容:
1.残疾人证办理;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3.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二)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贺州市内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
2.享受最低生活待遇,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
3.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各类残疾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精神残疾人。
五、业务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1.线上申请
待自治区“全链通办”系统建设完成后,申请人或监护人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在线提交扶残助残“全链通办”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2.线下申请
申请人或监护人在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扶残助残“全链通办”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3.受理
综合窗口在获取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初审通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将相关材料分类推送至民政、社保、医保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补正材料或根据申请人或监护人意愿采取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原因。
4.办理
(1)残疾人证办理
残联组织接到申请人提出的办证申请后,指导申请人领取申请表和评定表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评定机构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残疾类别和等级的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残联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查收。
残联组织对评定结论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内公示通过后录入至系统,并由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残疾人证办理,并将残疾人证信息推送至民政部门、医保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向申请人或监护人推送残疾人证办理的受理办结进度,包括未办结、已办结等状态。
完成残疾人证办理后,应将残疾人证送达至申请人。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民政部门对推送的材料进行查收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根据财政部门的资金到位时间,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至申请人或监护人账户,同时将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名单推送至医保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向申请人或监护人推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受理办结进度,包括未办结、已办结等状态。
(3)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
医保部门对推送的材料进行查收,核实是否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财政部门的资金到位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至申请人或监护人,同时将医保救助名单推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向申请人或监护人推送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受理办结进度,包括未办结、已办结等状态。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推送的材料进行查收,转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核实材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报代缴台账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向申请人或监护人推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受理办结进度,包括未办结、已办结等状态。
(二)办结时限
1.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承诺办结时限为24个工作日。
2.各单一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如下:
(1)残疾人证办理的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的办结时限为9个工作日;
(3)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的办结时限为2.5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三)结果送达
1.残疾人证应根据申请人的需求采取自行领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
2.申请人选择自行领取时,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以消息推送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自取证件的时间和地点。
3.申请人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查询残疾人证、补贴发放情况等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扶残助残“全链通办”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等支持,创新举措、压实责任、精心实施,共同推进扶残助残“全链通办”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编制扶残助残“全链通办”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配合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工作进度和实效。
(三)加强评价监督。各相关部门和政务服务大厅要对扶残助残事项办理开展“好差评”工作,并加强对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切实让广大残疾人朋友知晓扶残助残的办理程序,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提高残疾人群体的办事效率和便利性,并及时总结经验,提炼经验亮点进行宣传。
附件:1.扶残助残“全链通办”办事指南
2.扶残助残“全链通办”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4.代领补贴说明样式表单
5.贺州市扶残助残“全链通办”流程图
贺 州 市 民 政 局 贺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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